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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鱼被警告处分不是小题大做
日期:2016-01-15  来源:中国文明网  作者:缪金华

    日前,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的一则违纪通报引发舆论广泛关注。2013年,新蔡县国土资源局练村镇国土资源所张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土地平整施工单位提供帮助,并收受施工单位给予的草鱼19条,价值1727元。事发后,新蔡县纪委给予张勇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其违纪所得1727元收缴。(新华社)

  对收鱼者被警告处分和受到相应的处罚,有人认为是小题大做、还有的人认为这是吹毛求疵,“不就是十几条鱼吗,值得弄这么大的动静?”19条草鱼与百万千万级的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相比,确是小事一桩、甚至不值一提。但是,在笔者看来,这不是小题大做,其对执行党纪、进行社会教化,尤其是对于挽救爱护党员干部来说,是一件有价值、有意义的大事。

  一个人的好作风、好习惯,是日积月累、一点一点养成的。同样,一个人的私心杂念和恶习也不是一天就有的。小问题、小毛病长期叠加,就成了积弊顽疾。大量事实告诉我们,改革开放以来,党内外出现的腐败分子都有由小错到大错、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无一不是由小错酿大祸,坑人害己,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

  人们常说,针眼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小恶不禁、必为大恶。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说明,党纪面前无小事。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无论是对党的事业还是对党员干部都是一件利好的大事,从源头上防范小问题被“养大”、“苍蝇”成“老虎”。面对各种利益诱惑,一个人的自我约束和自律往往会发生变化,倘若有人、特别是党组织给以及时的提醒、警告乃至必要的处分,他就不至于一条道走到黑,站到党和人民的对立面上。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习焉不察的坏习惯和众多的潜规则,不能等闲视之。小毛病、小问题,有一定的反复性、顽固性和破窗效应。因此,要坚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抓早抓小,需要定力和“金睛火眼”,对党员干部在执行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纪律方面的具体行为都该一览无遗、见微知著、心中有数,对党员干部中潜在的、隐性的和有倾向性与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敲响警钟,防止他们由量变到质变,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行为和习惯看似小事,实则上反映出的是一个人的品德、品格和品行。一个人的行为和习惯既需要个人的内在修为,更需要借力教育和教育的指引。抓早抓小,防范未然,需要内外合力。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代表并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抓早抓小管住党员干部的小毛病、小问题,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手段和必要措施之一,党员干部作风的改变,对引领社风、民风、密切党群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党员干部应该牢记和弘扬“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优良传统。(缪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