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企业创新的推动者 争做企业决策的参与者 争做企业文化的建设者 争做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引领者
站内搜索
标题
来源
惩戒失信企业,要在合力上下功夫
日期:2015-11-25  来源:海淀文明网  作者:缪金华

    日前,两条新闻再次引发社会对失信企业的关注。一则是新华网11月12日的报道,国家食药监总局提出打击质量造假,因为有的企业在药物临床试验数据中弄虚作假。另一则是新京报11月11日的报道,石家庄某企业拿虚假数据、虚假事实进行国际市场的民间融资,自称是民族大义的企业。媒体评论指出,现在,中国已经融入国际市场,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市场主体已经拥有了真正的国际市场思维。这难免会出现,各种怪诞的企业和人物,但是,地方政府应该明辨是非,对企业的不法经营与民族大义进行切割。要知道,这样的行为恰恰是对民族大义和地方执政形象的抹黑。

  事实上,企业失信已非个别。为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一些企业唯利是图,背信弃义,不断挑战和冲破社会公德底线,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学术不端等屡见不鲜,坑蒙拐骗花样翻新。现实生活中,企业的失信行为和由失信而产生的恶果,不仅直接侵害了民众利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更给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带来重大隐患。企业信用缺失,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软肋”。其,既是毒瘤,又是公害。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和社会生活中的法人组织, 企业失信遗患无穷。 企业诚信,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桩”。维护和发挥“基础桩”的作用,就必须对失信企业和失信企业的“关键人”进行严厉的惩戒,使失信者无立足之地、无藏身之处。

  对失信者进行治理和惩戒是社会的共识。虽然,有关部门不断出台相关措施,但企业失信行为仍然是此起彼伏、“涛声依旧”,特别是在某些地区、某些领域、某些行业、甚至是某些知名企业,企业失信行为令人瞠目结舌、触目惊心。笔者以为,一些失信企业之所以能够堂而皇之的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对失信企业的治理过程中没有形成合力,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企业信用不透明,信息资源不共享,协调协作机制不顺畅,或是“单兵作战”、或是雷声大雨点小、或是“滴灌”、或是“喷灌”,致使对企业信用的监管和治理,特别是对失信企业的惩戒,不到位、不给力、不彻底。

  企业做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政府必须对其行为进行及时规制和有力的调节与规范,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和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系统工程,单打独斗,无济于事。因此,建立健全联合惩戒失信机制迫在眉睫。如何建立联合惩戒失信机制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焦点。据新华网11月10日报道,中央层面的38个部门统一步调、联袂行动,不仅对失信企业进行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而且还形成了三大类90项具体措施,明确了联合惩戒的范围、对象、惩戒措施、责任部门,规定了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具体实施方式和信息反馈通报机制。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彰显出中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失信企业进行系统治理的决心。

  合力惩戒失信企业,不是尝试和创新,而是势在必行。只有形成合力,才能“举一纲而万目张”、事半功倍。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还有大量的工作要推进和落实。 其中,地方政府应该行动起来,不仅要学习和借鉴中央政府层面拧成一股绳的精神,而且还要积极推动和形成自上而下的、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大联合、大协作、大目标、大治理。惩戒失信企业,要在合力上做文章、下功夫,从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入手,全方位提高失信者成本,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规范,企业要把诚信经营作为安身立命之本,让诚信成为企业经营者的道德信仰和精神标高。(缪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