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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以素:“互利双赢”的三个层次
日期:2012-11-26  来源:新奥特党建网  作者:林以素

 

    2010年11月,《新奥特报》刊载了培枫君的一组文章——《任侠而道远》,读后印象很深刻。该文,把墨家思想“兼爱非攻”,“尚贤尚同”等经典古训,与现代企业文化中的“团队精神”,“合作精神”联合起来,古为今用,言简意赅,值得深思。

    文中有这样一句“作为一个人,最希望的,是个人社会价值的实现;作为一个企业员工,最希望的,是和自己所在的企业和谐发展,互利双赢,这应该是企业文化的核心目的所在吧?”

    这句话,不仅表述了培枫君对企业文化的理解和期望,也代表了众多优秀员工的心声。

    这篇小文,就从培枫君的这句话说起,并略抒自己的相关见解,作为对《任》文的读后感和补充。欠妥处,请大家指正。

    员工和企业的关系,是企业文化的主要核心之一,培枫君用“和谐发展,互利双赢来概括这个关系。而我觉得,福双君对新奥特的企员关系,作过多次阐述,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两句,“新奥特公司不仅是我郑福双一个人的,她属于新奥特公司每一个人,她是我们事业和命运的共同载体”。(1994年5月14日在全体员工大会上的讲话)“员工和集团的关系,每位员工都是集团的主任,集团与员工之间,是相互依托,共同发展,互相尊重,共得利益的关系”。(1995年11月在全体员工大会上的讲话)

    培枫君的八个字和福双君的两句话,我都很赞同,虽然语句有别,但异曲同工,实质是想通的,一致的。

    而我本人,喜欢用“同创共享”这四个字,来概括企员关系。

    根据我多年来,对企员关系的观察和思考,在这篇小文里,着重对“互利共赢”这四个字,进行深入一步的剖析和探讨。

    我认为,与企业“互利互赢”,虽然是广大员工的共同心愿;但是,对“互利互赢”的理解和追求,却因人而异,甚至相差悬殊。

    俗话说:“人各有志”。而个人之志,在高低,大小,宽窄,远近等方面,各不相同,差别很大。因而,对“互利互赢”的理解和追求,也差别很大。

    粗略地分,可以区别为高,中,低三个层析,三个档次:

    1.最低层次的“互利互赢”,可以称之为“工资级”或“谋生级”的“互利互赢”。其特征是:这类员工,只有谋生的需求,而无事业的追求,只想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和劳动付出,去换取相应的工资待遇;只关心工资的高低,而不勤奋致力于提高工作业绩的工作能力;只关心眼前的生计,而不勤奋致力于长远的前途和命运。这类员工所需求的“互利互赢”,就是眼前的劳动付出和眼前的工资收入,能够互相匹配,而对长远的事业成就和发展前途无所期求。

    2、中等层次的“互利互赢”,可以段之为“个人事业级”或“个人前途级”的“互利互赢”。其特征是:这类员工,不仅有眼前的谋生需求,而且有长远的事业追求,前途追求。但是,其事业追求是“以我为主”的,独立于企业的事业目标之外,甚至凌驾其上。他们不仅关心眼前的生计和工资待遇,而且勤奋致力于长远的前途和命运,勤奋致力于提高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这类员工所追求的“互利互赢”,就是用自己的勤奋努力,用自己业绩能力,去赢得个人事业成就和发展前途的机会和条件,而把企业当作追求个人事业前途的舞台或跳板。

    3、最高层次的“互利互赢”,可以段之为“共同事业级”和“共同命运级”的护“互利互赢”。其特征是:这类员工,不仅有长远的事业追求,前途追求,而且把个人的事业追求融入企业的事业目标,把个人的前途,命运融入企业的前途,命运,把两者融为一体。他们不只关心眼前的,个人的工资待遇,而更加关心企业的长远发展前景,把企业当作个人事业和命运的共同载体,这类员工所追求的“互利互赢”,就是用自己的才智和勤奋,为企业的兴旺发达,长盛不衰中赢得自己的事业成就和终生无忧的幸福命运。

    从个人角度说,这三个层次的“互利互赢,可以自由选择,因为人各有志,不可强求。

   从企业角度说,企业对这三个层次的“互利互赢可以兼容并蓄,因为,一支部队,既需要将军,也需要士兵;一幢大厦,即需要栋梁,也需要砖瓦。但是,一个优秀企业的企业文化,应该能够:激励,引导,帮助更多的员工,从追求较低层次的“互利共赢,逐步转化成成长,进而追求更高层次的“互利互赢“,这样,对企业,对员工,都会更好。(林以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