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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十大通过的党章:党的建设遭到严重破坏
日期:2012-07-01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是党的建设遭受空前破坏的时期,也是党的建设理论出现严重混乱和迷误的时期。九大、十大通过的党章是“文化大革命”这个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在错误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的指导下产生的。

  九大是在1969年“文化大革命”的高潮中召开的。当时“左”的浪潮席卷全国,个人崇拜达到狂热的程度。党的各级组织陷于瘫痪和极不正常的状态,许多党的领导干部受到残酷的迫害,广大党员应有的民主权利遭到严重侵犯,得不到任何保障,因而九大的召开和党章的修改是在极不正常的情况下进行的。九大通过的党章是九大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错误指导方针在党的建设上的集中反映,是适应“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错误的需要而产生的。

  九大通过的党章突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否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根本任务;对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作了错误的和不科学的论述;取消了党内民主、集体领导、党员权利和义务以及预备期等在党的建设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的应有的条文;取消了党的监察机关;对党内生活和党内关系的许多方面都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特别是背离党的性质,违反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在党章上规定林彪为毛泽东的接班人。九大通过的党章仅六章十二条,这个党章实际上并不像党章。

  1973年8月召开了党的十大。本来,1971年9月13日林彪叛党叛国事件的发生,客观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的破产。但是,在错误方针的指导下,十大不可能总结经验接受教训,仍然继续了九大的“左”倾错误。修改党章的报告和党章,完全肯定九大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九大通过的党章,强调“文化大革命”的必要性和“伟大胜利”,继续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还提出了所谓“反潮流”的口号。十大通过的党章沿袭了九大通过的党章的内容和结构,也是六章十二条,只是作了个别的改动,删去了有关林彪的内容。正如邓小平严肃指出的:“九大、十大搞的党章,实际上不大像党章,党员有些什么权利和义务,究竟怎么样才算个共产党员,不合条件怎么办,都没有规定好,需要修改。”《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版,第269页。

  工人阶级政党的发展道路是曲折的,九大和十大通过的党章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建设过程中遭受的严重挫折。这两个党章的教训表明,党的指导思想发生失误,党的建设方针错了,党内的民主被破坏了,党就不可能制定出正确的党章;而党章的错误,又会给党的建设带来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