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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币”流通的前前后后
日期:2020-03-03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黄超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根据地苏维埃政权为了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保障根据地军民的日用生活,促进生产和物资交流,先后创立银行或以合作社名义发行货币。

1931年11月,在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毛泽民受命筹建国家银行,筹划印刷、发行国家货币。与此同时,中央造币厂也在原江西省苏维埃政府造币厂的基础上扩建成立。1932年3月下旬,红一和红五军团组成的东路军攻克漳州城。毛泽民也率领没收征集委员会来到漳州。

1932年7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首批国币正式开印,半年内印制五分、一角、二角、五角和一元5种纸币共65.61万元。此外,他们还把各级苏维埃政府保存和散落民间的金银铜器集中起来,铸造铜币、银币和银洋等硬通货,充实国库储备,方便对外交易。国家银行所发货币币值稳定,准备金充足,宣传解释工作得力,很快就赢得了苏区社会各界的信任,民众纷纷拿出旧币,兑换新币,中央苏区的货币和财政渐趋统一。国家银行和各分行所发行的纸币都属于兑现纸币,这些纸币可以与银元、银角自由兑换,例如苏维埃国家银行发行的一元券上面,就印有“凭票即付银元一元”等字样。随着业务扩大和职能逐步齐全,国家银行总行机构于1932年冬天达到最大规模,分别在福建、江西设立分行,在福建白砂、南阳、江西瑞金等地设立兑换处4个,在各县苏维埃政府、各红军经理机关设立了数十个代兑处。群众亲切地把这类货币称为苏区货币、苏币或苏票。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时,国家银行随军长征,并一度停止发行货币。苏维埃国家银行行长毛泽民奉命携带苏维埃国家银行的160多担黄金、白银和苏币,组成特别大队,保证红军给养,同时还兼负管理沿途运输、接收打土豪的财物、筹粮筹款等项工作。1935年1月遵义会议时期,为筹集物资,打开市场,保障供给,国家银行一度发行货币,在离开遵义时,用银元和实物全部收回。银行迁到瓦窑堡时,仅余两担金子及少量资料。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1936年6月底苏维埃国家银行更名为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并以西北分行的名义发行五元、二元、一元、五角、二角、一角、五分、一分的苏币。1937年1月,西北分行随中央政府机关迁至延安。

随着抗战全面爆发、国共合作局面的形成,1937年9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驻西北办事处更名为陕甘宁边区政府。为进一步适应统一战线形势的需要,10月1日,苏维埃国家银行西北分行也相应地改名为陕甘宁边区银行,承认并允许国统区的法币在苏区流通。与此同时,西北分行设立专门机构,按6比1的比例用商品将所发行的苏币兑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