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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集中整治买官卖官 重拳惩治用人不正之风
日期:2012-10-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党建巡礼

  坚决同用人不正之风战斗

  治顽疾必须下猛药。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手段。几年来,各级组织部门运用查处这一利器,针对突出问题,抓住关键时期,接力式开展专项治理,重拳出击,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专项治理拉票行为,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2009年,中组部结合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开展了拉票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印发《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严肃处理各种形式的拉票行为,并对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给予相应处理。

  集中整治买官卖官,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2010年,中组部会同中纪委制定印发《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部署开展了买官卖官集中整治工作,各级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等机关紧密配合,共处理有买官卖官问题的人员429名。

  打造制度监督链条,从源头上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治本之策。2010年,中央办公厅、中组部分别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监督制度”的打捆出台,构成了一条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为加强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武器。社会上反响强烈,有网民说:“这是直指用人不正之风打出的一套漂亮组合拳。”

  促进选人用人规范,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程序监督与结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运用传统监督手段与运用现代监督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各级组织部门不断加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实时监督,努力打造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网络。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组织监督力度。各级组织部门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在领域上不断扩展,将检查重点拓展延伸到机关、企业、事业、高校等单位;在方法上逐步完善,把合规性检查与评价性检查结合起来,创新运用问卷调查与民主测评的手段;在整改上咬住不放,督促纠正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推广记实系统,探索实时监督手段。各级组织部门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率先建立、使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监督系统”。中组部在总结经验、完善规范的基础上,向全国组织系统推广应用这一系统,促进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程记实、“痕迹管理”和实时监督。(记者 王燕琦)

  典型案例——

  继2004年开通全国组织系统“12380”专用举报电话之后,2009年中组部正式开通“12380”举报网站,随后31个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全部开通本地“12380”举报网站,构筑起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几年来,坚持实报必查、查实必处的原则,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作出了贡献,警示效果明显。

  专家点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党校教授段良:选人用人历来关乎人心向背、社稷安危。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根本性要求。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准用好干部,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既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也是广大干部的迫切愿望,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完善的制度是常态反腐的根本保障,制度建设是遏制腐败的根本手段。只有制度完善、纪律严肃、惩戒有力,才能确保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取得实效。

  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将监督与惩治有效地结合起来,是近年来组织工作在选人用人问题上有效的做法。几年来,人民群众对组织部门选人用人的满意度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