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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党的建设面向二十一世纪
日期:2012-07-01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

——十五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党在北京召开十五大。党已有5800万党员,340万个基层组织。党的十五大,是在二十一世纪之前召开的,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沿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正确路线胜利前进的大会;是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大会。大会最大的贡献,是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全党的指导思想,这对于保证我们党领导人民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这次党章修改,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修改后的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修改后的党章总纲在原来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论述和关于毛泽东思想的论述之后,对原来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加以调整补充,形成了关于邓小平理论的论述,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按照修改后的党章总纲中关于“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的规定,对党章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文字作了相应的调整,把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确定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江泽民代表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作了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这是十五大的主题,也是十五届中央委员会今后五年全部工作的主题。报告科学地总结历史,规划未来,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跨世纪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迈向新世纪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在报告中,以《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共产党》为题,论述了党的建设,指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实现这次大会确定的任务,把我们的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关键在于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进一步把党建设好。

  党的建设,历来是同党的历史任务,同党为实现这些任务而确立的理论和路线联系在一起的。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联系党的政治路线,成功地实施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建设了一支领导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工人阶级先锋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创造性地运用于当代中国,围绕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开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面向新世纪,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续推进这个新的伟大工程,就是要把党建设成为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根本的是坚定不移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根本的是把党建设成坚强的领导核心,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根本的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要坚决、持久、深入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使各方面的建设相互配套,相互促进。我们党将会以更强大的凝聚力、战斗力,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十五大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奋斗。

  大会号召,全党同志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地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这次大会和大会通过的报告及党章修正案,为把党的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推向二十一世纪做了政治、思想和组织的准备。